名贵松狮剖腹死亡 狗主人获赔1.7万
曾经在昆明首届世界名犬赛上力压群雄,夺得幼犬组冠军的一只松狮宠物犬,在进行剖腹产仔2天后发生高烧不退,最后死亡。引发了一场犬主人和一家兽医门诊之间的纠纷,诉讼标的达到18.5万。据悉,这是昆明动物医疗纠纷第一案。昨天,五华法院北门
法庭对此案一审宣判:判令两名兽医赔偿狗主人1.7万余元。
两年前,杨忠林夫妇花7万元买来一只出生70多天的黑松狮犬。虽然代价不菲,可这只松狮犬的表现没让杨忠林夫妇失望。2006年8月,他们的爱犬在昆明首届世界名犬赛上力压群雄,夺得幼犬组冠军。去年4月19日,黑松狮犬在家中生下了第一只活仔犬,但生第二只时突然出现难产。杨忠林夫妇赶紧把狗送到兽医乔晓娟所开的诊所。两名兽医当即为狗做了剖腹产,经过手术,死在腹中的幼仔取了出来,另外两只也成功存活。遗憾的是,就在母犬产仔后的第六天,杨忠林夫妇发现它的伤口处有液体流出,随后发起高烧。5月2日,黑松狮犬经救治无效死亡,死因是产后感染、中毒休克。
去年8月21日,杨忠林一纸诉状将兽医李泽男、乔晓娟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其诊疗、财产损失等共计18.5万元。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提供动物诊疗服务,应当按照《云南省动物诊疗管理规定》规定,具备有效的动物诊疗许可证,才具有和客户签订动物医疗服务合同、进行动物治疗等的民事权利能力。法院查明两被告在为原告的宠物犬做手术时,动物诊疗许可证已经过期。“被告在不具有有效的动物医疗服务资质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的动物诊疗服务合同属于无效民事合同,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当相应责任。”
由于死亡的宠物犬的价值无法予以评估,且不能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被告存在医疗过失,法院认为原告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确认死亡宠物犬为原告购买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松狮犬。据此酌情认定,被告应承担原告财产损失的1.6万元。综上,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李泽男、乔晓娟返还原告杨忠林动物医疗服务费1192.5元;两被告赔偿原告1.6万元。案件受理费4000元,由杨忠林承担3500元,李泽男、乔晓娟共同承担500元。
- 上一篇特养文章:苍蝇养殖如何赚到三十万
下一篇特养文章:调皮小猴突然“做客”居民家
- 更多关于特养文章
精彩图片特养文章
- ∷相关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更多评论...]
栏目导航
·动态 ·兔 ·鸵鸟 ·鹿 ·宠物 ·野猪·狍子 ·鸽子 ·鹌鹑 ·蚯蚓 ·孔雀 ·龟鳖
·昆虫 ·乌鸡 ·狐狸 ·蜗牛 ·蝎子 ·土元
·山鸡 ·蚕 ·蜜蜂 ·香猪 ·特禽 ·蛙类
·鹦鹉 ·松鼠 ·藏獒 ·蝴蝶 ·画眉 ·蟾蜍
·大雁 ·鹧鹄 ·蝇蛆 ·黄鳝 ·其它 ·特养企业
热门特养文章
| · 2008年家兔市场行情预测 | |
| · 08年貉子皮整体走势分析 | |
| · 07年肉鸽每只纯利3元 展望08年 | |
| · 咬伤多头配种公猪 母猪跳1.5米高围栏出逃 | |
| · 室外简易蝇蛆养殖技术 | |
| · 被野猪“咬”发大财 | |
| · 笼养肉鸽赚7万 | |
| · 赤峪村赶着山鸡奔小康 | |
| · 兔业上《焦点访谈》 | |
| · 藏獒一月吃十万 千万卖一只 | |
| · 淳安这位老猎人真不简单 140斤大野猪一枪毙... | |
| · 中国兔王致富之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