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鸡鸭全进“适度养殖区”
中国养殖网 2007-8-16 9:56:58 中国畜牧兽医报
从四川省成都市日前在大邑县召开的生猪生产现场会上获悉,《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对畜禽养殖划分为禁止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禁止养殖区范围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的其他区域;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以及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人口集中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禁止养殖区域外的区域为适度养殖区。
该《办法》施行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依照规定应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予以补偿。有关部门将对畜禽养殖按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散养农户实行分类管理,鼓励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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