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省会将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
)、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
同时,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
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
家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
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家禽养殖、加工、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
适当减免2006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意见》规定,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
建设费;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家禽养殖、加工、重点经销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
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对家禽养殖、加工、重点经销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半征收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
检疫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车辆通行费
。以上有关收费的减免期限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