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市场养猪家禽养牛养羊水产特养饲料兽药器械管理会讯法规商城建站供求人才论坛排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养殖网 -> 养牛 -> 疫病防治 -> 养牛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冬季须防犊牛白痢

中国养殖网 2007-1-16 14:10:42 黑龙江新闻网  【字体:减小 增大  

  该病主要发生于初生后两周内的犊牛,呈散发或地方性流行,全年均可发生,以冬季多发。传播途径以消化道为主,也可子宫内感染和脐带感染。大肠杆菌为条件性致病菌,犊牛受营养不良、饲喂初乳不及时、厩舍阴暗潮湿、密度过大、喂乳用具不洁、气候寒冷等因素影响,往往使机体抵抗力下降而引发本病。

  临床特征本病可分败血型、肠毒血型、肠炎型。

  ①败血型常在出生后3天内发病,呈急性过程,常于发病后数小时或l天内死亡,死亡率可达80%%以上。多数有腹泻,粪似蛋白汤样,淡灰白色,有时伴有体温升高、精神不振等症状。耐过败血时期的犊牛,1周后可能出现关节炎、脑膜炎或脐炎。

  ②肠毒血型急性者不出现症状就突然死亡。病程长的,可见典型的中毒性神经症状,先兴奋、后沉郁,直至昏迷,进而死亡。

  ③肠炎型临床较为多见。以最先出现腹泻症状为特征。起初排出的粪便淡黄色、粥样和恶臭,继而出现水样,浅灰白色,污染后躯及腿部,常有腹痛。后期高度脱水、衰竭及卧地不起,有时出现痉挛。如不及时治疗,常因虚脱或继发肺炎而死。个别病例可能自愈,但以后发育迟缓。

  治疗方法①抗菌:土霉素15~35毫克/千克体重,肌肉注射,每日2次,连注3天。也可用土霉素或链霉素内服,初次剂量为35~60毫克/千克体重,12小时后酌情减半,连服3~5天。

  ②补液:当有食欲或能自吮时,可口服补液盐,即氯化钠1.5克、氯化钾1.5克、碳酸氢钠2.5克、葡萄糖20克、温水1000毫升,轻度脱水60~90毫升/千克体重,中度脱水90~110毫升/千克体重,重度脱水120毫升/千克体重;不能自吮时,可用5%%葡萄糖生理盐水或复方氯化钠液1000~1500毫升,静脉注射;发生酸中毒时,用5%%碳酸氢钠液80~100毫升,但注射速度应缓慢。

  ③调节胃肠机能:可用乳酸2克、鱼石脂20克、加水90毫升调匀,每次灌服5~6毫升,每天2~3次。也可用复方新诺明,55~60毫克/千克体重,乳酸菌素片5~10片、食母生5~10片,混合后一次内服,每天2次,连用2~3天。

  ④待病情有所好转时:可停止应用抗菌药,酌情内服乳酶生、促菌生等调整肠道微生态平衡,有利于犊牛早日康复。

  预防措施①改善妊娠母牛的饲养管理,保证胎儿正常发育,产后能分泌良好的乳汁。此外,母牛临产时用温肥皂水洗去乳房周围污物。

  ②对犊牛床、护栏、运动场等,用2%来苏儿等消毒液彻底消毒。

  ③冬季要做好防潮和防寒措施,以减少病原菌的入侵机会。

  ④犊牛初生1小时前后喂初乳,每次喂2千克,增强机体抗病能力。

  ⑤发病犊牛应及时隔离饲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将损失降到最低。

[发表评论] [打 印] [收 藏]
  精彩图片养牛文章 近日热门养牛文章

· 牛 场 建 设(2006-10-14)
· [图文] 山东鸿祥牧业供改良西门塔尔牛(2006-11-04)
· 一手资料:牛舍的建设(2006-12-14)
· 国内外优良牛品种简介(2006-12-01)
· [图文] 延边牛(图)(2006-11-08)
· 我国引入的主要肉牛品种——短角牛(2006-10-14)
· 养牛省草九法(2006-11-03)
· 肉牛饲料的青贮方法(2006-11-04)
· [图文] 肉牛养殖富农家(2006-12-29)
· 肉牛市场前景广阔(2006-11-17)

 相关养牛文章
· 冬季须防犊牛白痢(2006-11-28)
 
∷相关养牛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栏目导航

· 饲养管理 · 疫病防治
· 繁殖育种 · 品种介绍
· 场舍建设 · 相关法规
· 相关标准 · 著名企业
· 行业动态

专题栏目


特 别 关 注

只花850,饲料成本大降低
只用880,疫病防治不求人
GPS猪场管理软软件升级了
畜牧企业名录2005推出了!
饲料行业名录2005上市了!

搜狗Sogou竞价服务

关于我们 | 联系广告 | 公司简介 | 用户注册 | 客户服务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中国养殖网[ChinaBreed.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1999-2007
地址: 北京市中关村苏州街3号紫金长河4号楼1221(100080) 电话: 010-51652315 82827426 
主办中国畜牧工程分学会 北京华牧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Email:info@chinabreed.com
京ICP证060541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