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人药混着卖 该好生“医”下这老板
“新都区清流镇上的一家药店将兽药和人用药品摆放在同一个橱窗里销售,‘犬毒康’旁边就摆着‘小儿止咳颗粒’。万一老板错将兽药卖给病人,很可能会危及病人的生命!”昨日下午,新都区药监局对清流镇济兴北街13号的这家药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过期药品、药品无标识等问题。药监局工作人员当场查封了该药店的50余种人用药品,并将对药店老板处以药品价值2倍至5倍的罚款。
记者暗访 兽药店销售人用药品
昨日上午新都区清流镇有人打进本报热线,称清流镇济兴北街的一家兽药店在销售人用药品,并且没有将兽药和人用药混合摆放。
接到举报后,记者立即赶往新都区清流镇,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找到了这家药店。该药店没有店名,店铺旁边的墙上贴有写着“动物药品”四个字的纸。记者发现这家小药店的面积约有15平米左右,店内凌乱不堪,橱窗里凌乱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药品:治疗猫狗犬瘟热的“犬毒康”旁边,是治疗鸡、鸭、鹅等家禽霍乱的“治霍宝”,紧挨着这些兽药的是治疗小儿咳嗽的“小儿止咳颗粒”、治疗咽喉肿痛的“清火栀麦片”等药品。再仔细一看,一包名为“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的有效期截止2006年6月。
随后,记者以牙疼为由,找老板买药。“老板,拿点药,牙疼得厉害。”药店老板是名约40多岁的男子,他警惕地打量了记者几眼后回答:“好,我给你配。”“你配的都是些什么药?我能不能先看看?”“我给你配就是了。”药店老板更加警觉起来,一边往屋外走,一边说要给记者配药。坐在药店旁边的一位老婆婆对记者说:“他就是医生,会给你配药的。”药店老板沿着一条路走,不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
老板辩称 止咳颗粒给小狗治感冒
鉴于该店的问题不小,没等老板回来,记者马上将此事反映给了新都区药监局。新都区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科科长黄伟随后带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并在店内发现大量人用药品。面对这些药品,药店老板李延贵仍然不承认卖过人用药品,并与药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如下对话:
工作人员:销售药品,有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李延贵:我是卖兽药的,只有兽药经营许可证。
工作人员:卖兽药的能卖人用药品?你经过专业的学习吗?
李延贵:我只接受了兽医技能的培训,没有卖人用药品。
工作人员:那这些小儿止咳颗粒、藿香正气液是卖给动物吃的?
李延贵:兽药不齐全,这些药是给小猫小狗治感冒用的。
工作人员:要不要我们马上给你找个证人出来?
李延贵:我卖得少,只卖给相信我的人。
现场处罚 查封店内50多种药
黄伟等人随后对药店内的药品进行了检查,发现这个药店虽小但存在的问题却很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药品经营者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药品视为劣质药品;药品上面必须要贴有注明生产日期、批文等内容的标识。”黄伟说,以上的这些标准李延贵一项也达不到。
新都区药监局工作人员当场将店内的50余种人用药品全部查封,对李延贵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等事情调查清楚后,药监局将对药店老板处以药品价值2倍至5倍的罚款。
让人担心 便宜药“勾”来很多买主
兽药店出售过期药品,有没有群众生病来这家兽药店“照顾”生意呢?记者通过对该兽药店周围居民的调查发现,该药店还是很有市场的。“这个店内的药便宜,来看病的人比较多。”一位老婆婆说,这家兽药店内卖的药,比镇上其他药店、诊所都要便宜,目前也没有发现谁“药吃拐了”。对于药品过期、药店老板无行医资格等问题,接受调查的大多数居民表示并不在意此事。
黄伟提醒,卖药看病一定要注意药店是否正规合法,同时要注意药品的有效期等等,以免吃错药误了大事。报料人:胡先生 50元
记者 郑刚 实习生 邓黎明 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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