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的理化性配伍禁忌
中国养殖网 2008-1-14 11:12:28 中国畜牧兽医报
肾上腺素与洋地黄制剂同时应用,易致中毒。
普鲁卡因水解后可产生对氨苯甲酸拮抗磺胺的抗菌作用,故忌与磺胺药同用。
乙酰水杨酸应尽量避免与糖皮质激素合用,二者合用可能使出血加剧;与氨茶碱或其他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合用可降低本品疗效。
氨茶碱注射液在一定浓度时遇酸性药物即有茶碱沉淀析出,故不宜配伍。
胃蛋白酶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乳酶生忌与铋剂、鞣酸、活性炭、酊剂合用,因这些制剂能抑制、吸附或杀灭乳酸杆菌。
蓖麻油对脂溶性毒物如磷苯中毒时,不宜应用,因其可增加脂溶性毒物的吸收。
鞣酸蛋白不宜与胰酶、胃蛋白酶、乳酶生同服,因这些蛋白质与鞣酸结合即失去活性;鞣酸可使硫酸亚铁、氨基比林、洋地黄类药物发生沉淀,而妨碍吸收,影响疗效。
硫酸亚铁等铁剂与四环素类药物可形成络合物,互相妨碍吸收。
青霉素与四环素类、磺胺类合并用药是药理性配伍禁忌的典型。青霉素不应与红霉素、万古霉素、氯丙嗪、去甲肾上腺素、碳酸氢钠等同时静脉应用,以免减低效价,产生浑浊或沉淀。
硫酸链霉素不宜与其他氨基甙类抗生素联用,以免增加毒性。
硫酸庆大霉素不可与两性霉素B、肝素钠、邻氯青霉素等配伍合用,因均可引起本品溶液沉淀。
硫酸卡那霉素忌与碱性药物配伍,因可增加毒性作用。
磺胺类钠盐不能与酸性药物同用,同用则产生沉淀。
诺氟沙星(氟哌酸)不可与氯霉素、利福平、呋喃坦丁合用。氯霉素和利福平可拮抗氟哌酸的作用;呋喃坦丁可对抗氟吸酸在尿道中的抗菌作用,因此均属配伍禁忌。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临床药物的联合应用,尤其在饲料及输液中添加的药物越来越多,往往出现配伍禁忌的问题,必须经常注意积累配伍方法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药的质量。
普鲁卡因水解后可产生对氨苯甲酸拮抗磺胺的抗菌作用,故忌与磺胺药同用。
乙酰水杨酸应尽量避免与糖皮质激素合用,二者合用可能使出血加剧;与氨茶碱或其他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合用可降低本品疗效。
氨茶碱注射液在一定浓度时遇酸性药物即有茶碱沉淀析出,故不宜配伍。
胃蛋白酶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乳酶生忌与铋剂、鞣酸、活性炭、酊剂合用,因这些制剂能抑制、吸附或杀灭乳酸杆菌。
蓖麻油对脂溶性毒物如磷苯中毒时,不宜应用,因其可增加脂溶性毒物的吸收。
鞣酸蛋白不宜与胰酶、胃蛋白酶、乳酶生同服,因这些蛋白质与鞣酸结合即失去活性;鞣酸可使硫酸亚铁、氨基比林、洋地黄类药物发生沉淀,而妨碍吸收,影响疗效。
硫酸亚铁等铁剂与四环素类药物可形成络合物,互相妨碍吸收。
青霉素与四环素类、磺胺类合并用药是药理性配伍禁忌的典型。青霉素不应与红霉素、万古霉素、氯丙嗪、去甲肾上腺素、碳酸氢钠等同时静脉应用,以免减低效价,产生浑浊或沉淀。
硫酸链霉素不宜与其他氨基甙类抗生素联用,以免增加毒性。
硫酸庆大霉素不可与两性霉素B、肝素钠、邻氯青霉素等配伍合用,因均可引起本品溶液沉淀。
硫酸卡那霉素忌与碱性药物配伍,因可增加毒性作用。
磺胺类钠盐不能与酸性药物同用,同用则产生沉淀。
诺氟沙星(氟哌酸)不可与氯霉素、利福平、呋喃坦丁合用。氯霉素和利福平可拮抗氟哌酸的作用;呋喃坦丁可对抗氟吸酸在尿道中的抗菌作用,因此均属配伍禁忌。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临床药物的联合应用,尤其在饲料及输液中添加的药物越来越多,往往出现配伍禁忌的问题,必须经常注意积累配伍方法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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