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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产绿色食品肉猪兽药使用准则

中国养殖网  2007-11-20 15:01:23 黑龙江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绿色食品是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合理使用兽药是生产绿色食品肉猪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绿色食品肉猪的质量,实施对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有效的质量管理,有必要制定兽药使用准则。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肉猪的兽药使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和《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是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肉猪允许使用的兽药种类、剂型、使用对象、停药期以及禁止使用的兽药种类。

1 、要求

A 、能有效地防治猪的疾病;

B 、使用的兽药必须是经国家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生产销售的,有批准文号;

C 、使用后对人畜不产生不良后果,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D 、休药期应严格要求;

E 、兽药使用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F 、兽药残留限量在已掌握的 A 级绿色食品规定范围之内;

G 、兽药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及农业部发布的《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2 使用原则

2 . 1 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兽药产品。

2 . 2 允许使用生物制品中的疫苗,用于肉猪的防疫。

2 . 3 允许使用无机矿物性兽药中的硒、钙、磷、钾等电解质补充剂,用于调节生理代谢。

2 . 4 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应严格按附录 1 中的要求执行。

2 . 5 允许使用非酚类消毒药物,用于饲养环境、圈舍和器具的消毒。

2 . 6 允许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中成药、中药材,用于抗菌作用。

3 禁止使用

3 . 1 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3 . 2 禁止违规使用抗菌素类药物。

3 . 3 禁止使用激素类药物。

3 . 4 禁止使用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麻醉药等用于调节神经系统的兽药。

3 . 5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兽药。

3 . 6 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兽药。

附 录 1

绿色食品肉猪生产允许使用的兽药(育肥期参考)

类 别

药名及成份

剂 型

用药途径

剂 量

用 途

用药时间及停药期

疫苗

猪瘟兔化弱毒苗

针剂

肌注

1 头份

防猪瘟

仔猪入栏

猪丹毒杆菌弱毒苗

针剂

肌注

1 头份

防猪丹毒

仔猪入栏

仔猪副伤寒弱毒苗

溶剂

饮水

1 头份

防仔猪副伤寒

仔猪入栏

抗寄生虫药

伊维菌素

注射液

皮下注射

0.3mg/kg

驱体内外寄生虫

屠宰前 1 个月

盐酸左旋咪唑

注射液

肌肉注射

4mg/kg

驱体内外寄生虫

屠宰前 1 个月

抗菌药

氨苄西林

钠盐注射剂

肌肉注射

5mg/kg

广谱抗菌

屠宰前 20 天

 

乳酸红霉素

注射剂

静脉

5mg/kg

治疗呼吸系统感染

屠宰前 20 天

 

庆大霉素

注射液

肌肉

4mg/kg

治疗消化系统感染

屠宰前 45 天

 

泰乐菌素

酒石酸注射剂

肌肉

5mg/kg

治疗呼吸系统感染

屠宰前 20 天

消毒防腐药物

氢氧化钠

2% 水溶液

喷雾

 

用于厩舍未入猪前及过道消毒

 

生石灰 (氢氧化钙)

粉剂

抛洒

 

门口及过道消毒

 
 

百毒杀 (双链季胺盐)

水溶液

喷雾

 

环境消毒

 

其它

牲血素 (有机铁络合物)

注射液

肌注

1-2ml/ 头

抗贫血

仔猪生后 3 天

亚硒酸钠维生素 E

注射液

肌注

2-3ml/ 头

补硒抗应激

入栏及饲料转换

维生素 D

注射液

肌注

10-30 万单位 / 头

治软骨症

用于屠宰前 15 日

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中成药、中药材用于抗菌消炎。

2、所涉及的概念解释:

兽药 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和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血清、菌(疫)苗、诊断液等生物制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抗寄生虫药 能够杀灭或驱除体内、体外寄生虫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抗菌药能够抑制或杀灭病原菌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消毒防腐剂 用于抑制或杀灭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防止疾病发生和传染的兽药。

疫苗 由特定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凡将特定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毒力致弱或采用异源毒制成的疫苗称活疫苗,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其灭活制成的疫苗称灭活疫苗。

停药期畜禽由停止用药到允许屠宰或它们的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信息来源:绥化市望奎县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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